各参保单位、各位参保人:
今年上半年,我市新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先后在五区上线运行。由于五区原来的社保系统各自独立,参保人在各区参保的情况不能互通,在全市统一的新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过程中,发现了大量数据重复等情况。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需对各区旧系统数据进行清理、核对,再迁移至新系统。由于数据量非常庞大,需要一个较长的清理核对过程,由此导致今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延迟划拨或个别业务办理不畅。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希望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谅解!
与此同时,我局也高度重视广大参保人的权益,积极加大了技术力量加快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努力采取相应措施,分区分批补划个人账户资金。目前,各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补划工作基本完成,个别因换卡、卡号不符等原因导致发放不成功的也正在清理核对中,预计本月底可理顺该项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因系统升级数据需清理核对的原因,目前佛山市社保信息网(www.fssi.gov.cn)上“参保信息查询”系统数据未能做到实时更新,而且2008年7月前数据也没有载入。因此,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划拨到账,不能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凭。我们将在各区数据清理完毕全部迁移至新系统后尽快完善该查询系统,确保全市参保人员方便、快捷、准确地查询参保信息。在此之前,各位参保人可持卡到发卡银行柜台或自动柜员机查询。如到银行查询尚未到账或刷卡消费时显示“余额不足”、“余额为零”的情况,请径自向所属社保机构反映。
特此通告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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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目前,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和金额是多少?
答:根据《印发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2007〕64号)规定,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在职职工每人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8%划入;退休人员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3%划入。目前,我市医疗保险费以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87元的80%为缴费基数,即2070元,因此,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为2070×(2%+0.8%)=57.96元;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为2070×3%=62.1元。2010年7月前在职参保人个人账户中扣缴每人每月4元作为补充保险费。
问:是否每位参保人均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
答:不是。根据佛府〔2007〕64号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选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6%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设立个人账户,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如有疑问,应先咨询单位经办人员为其选择的参保方式。